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增强国家煤炭基地的保障能力,内蒙古今后三年将通过清理、整合煤炭开发秩序等措施,力争“十一五”末使煤炭产能达到6亿吨。
内蒙古已探明煤炭储量居全国首位。
2007年,内蒙古共有在建、已建煤矿606处,全年煤炭产量达3.5亿吨,其中向自治区外输出煤炭达1.9亿吨,是仅次于山西省的全国第二大煤炭生产基地。
据介绍,按照控制总量、集中布局、提高技术水平等要求,2008年至2010年,内蒙古除了加快现有在建大型煤炭项目的建设进度、坚持煤田有偿配置等政策外,还将适度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放缓煤炭产量增速。至“十一五”末,原则上不再扩展新的煤田开发和勘探项目。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内蒙古将把原煤产量控制在4.2亿吨以内,至2010年使全自治区的煤炭产能达到6亿吨,煤炭洗选比例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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