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巴南区,冉丛君借款时留下的身份证和借条 本报记者 赵锐 摄 |
找商贩“借”钱不还 城管副队长被撤职
本报讯(记者 吴云燕) 3月5日,原巴南区市政监察支队副队长冉丛君,因向商贩赊账不还被告上法庭。3月7日,他又以“周转”为由向另一名商贩写下2000元的欠条,至今未还钱。昨天,两名债主再次来到巴南区市政监察支队,可还是没找到冉丛君。
“遇城管检查可提前知会”
张先生在巴南区中医院对面开了一家“绿色果品”店。他回忆说,3月7日晚上他一进家门,就听儿子说下午找到一个“后台”,以后不怕城管来检查了。
张听儿子这么一说,心生疑惑:“3月5日晚上8点多,冉丛君带着人来夜市做大检查,当时拉走了160余斤的脐橙,现在也没要回来,怎么又突然来借钱?”
法院判还钱 拒收判决书
据张的儿子介绍说,3月10日,他给冉打电话催还钱,冉称等发了工资再还,就这样冉一再推脱。另外,还有开酒水店的叶女士拿出巴南区法院的判决书说,冉丛君去年开了一家酒楼,曾在自己店里赊账拉走14000多元的酒水,有借条为证。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随后判决让冉还钱,但冉拒收判决书。“根本就不接我电话。”
值班员:
经常有人找他要账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巴南区市政监察支队,从门口的岗位公示栏可以看到冉丛君的照片,但职位已不再是“副队长”。记者多次拨打冉的手机,都被转到语音信箱。
值班人员称:“他8点半来单位报个到就走了,手机也是关起的。只有他找我们,我们也找不到他。”值班人员还表示,“经常有来找他要账的人,冉不在办公室还省心点。”
纪检部门:
冉1个月前已被撤职
巴南区市政管理局纪检处刘书记证实,冉在一个月前已被撤销副队长职务,局里目前正在对其进行调查。至于冉丛君是否以“检查前事先通知”为条件向商贩借钱,目前还无法证实,其他信息不便过多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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