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碗筷费"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拒绝
记者诸达鹤 实习生顾一羽
市消保委昨天发布消费提示表示,收取“消毒碗筷费”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拒付,并可凭证向工商、食药监、消保委等部门投诉反映。
日前,消费者沈女士向市消保委反映,她和好友到本市一家饭店用餐,店方向他们每人提供了一套“消毒碗筷”,并要每套收费2元。沈女士当场表示拒付,要求其提供免费碗筷,却被店方回绝。
市消保委指出,根据《消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而根据《消法》,餐饮企业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营业场所安全,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商业习惯,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碗筷是所有餐饮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因此饭店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既有违法理也违背情理。”市消保委有关人士介绍说。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表示,有的饭店采用消毒公司的餐具,只不过是将自己所负责的清洁餐具工作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而已。清洗餐具的费用已包括在经营成本中,再向顾客收取是不恰当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这是巧立名目的重复收费,应予抵制,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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