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通讯员傅玉华记者马建敏)今天,省物价局对全省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发出提醒告诫,要求企业在化肥销售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违规超价的化肥生产和销售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为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我省出台了稳定化肥价格的有关规定,全省物价部门开展了农资价格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化肥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超过进销差率和最高零售限价销售化肥,扰乱了化肥市场价格秩序,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物价部门已对沧州市河间嬴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邢台市南宫惠农BB肥厂、石家庄辛集市新垒头镇农资服务站和天宫营乡农资服务站等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经济处罚。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继续对化肥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个别不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的企业和单位依法实施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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