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下午,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产部56号令)。该规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网络视频以技术可分为两类:模仿世界共享视频巨人YouTube模式的视频共享类网站,及以P2P技术为核心的视频观看平台。
前者国内以土豆、我乐、优酷网为代表,后者以PPlive为代表。2007年共享视频网站获得了长足发展,如土豆网年初时只有500个服务器,年末则达到3500个,全年流量增加了7倍。而采用P2P技术的网络视频由于用户越多画面越流畅,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购买宽带的资金,因此发展潜力巨大。
从56号令出台的背景看,早在2006年网络恶搞视频出现诸如引发版权纠纷,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歪解红色经典等问题开始,广电总局便有意出台相应的视频管理规定。目前国内共享视频网站最严重的问题是对敏感突发事件未经严格审核便允许上传,如近期的胡紫薇事件。而鉴于读图时代集合多感官的网络流媒体显示出的强大传播效应,56号令的出台可谓恰逢时机。
⒈保护国内网络视频业务的正常发展
此前对于网络视频业务提供者,2004年7月6日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39号令)规定了“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而56号令第七条、第八条进一步规定,要求“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显然,56号令再次强调了政府对互联网严格管理以及保护国内网络视频业务的态度。因为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像YouTube这样总部设在境外的视频网站不会遵守中国的网络审查制度,并且国内刚起步正处于春秋诸国林立时代的视频共享服务市场,根本无法与其竞争。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视频市场无疑是政府的当务之急。因此,56号令第十五条提出“鼓励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鼓励“积极开发适应新一代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特点的新业务”,鼓励“积极发展民族网络影视产业”,鼓励“传播公益性视听节目”及“坚持保护本土业务、创造”。
⒉市场操作规范化
56号令第十四条“要求市场操作进一步透明化以及操作规范化。”因为很多视频网站投融资的时候并未公开和透明化,因此在审核和控制上造成了一定的监管难度。网络视频是寡头巨资的游戏,业内一直有“没有一亿元玩不了”的说法,政府对网络视频市场操作的严格规范必然会使一大批不具备条件的中小视频内容提供商退出竞争,促使市场资源优化重组。
⒊加剧市场竞争
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中央新闻单位网站登载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强调了“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载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在提供播客、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视听节目网站的节目。”这对通过用户渠道获取时政类新闻视频的企业为主要流量的网站影响较大,共享视频网站也会受不同程度影响,而其必须尽快制定有效管理办法保证不错过网络视频发展的黄金期,对此近日已有多家网站,如土豆网CEO表示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相应管理办法。
业内人士普遍看好网络共享视频市场的前景,也认同其竞争的残酷。如悠视网CEO李竹则认为,国内整个网络视频领域最终能够活下来的也只有3家左右。其他预测相近,可见网络视频行业的淘汰赛不会因为大批中小网站的退出而结束,相反,最残酷的竞争才刚刚开始。毫无疑问,56号令将促使网络共享视频市场由诸侯林立的春秋时代进入烽烟四起、优胜劣汰的战国争霸时代。
⒋进一步严格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添加了对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条例,强调了“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主管部门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滥用职权的,要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第二十一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和电信主管部门应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公众有权举报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这些是政府进一步严格管理与监督的措施,但是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责任处罚标准及公众监督中相应部门责任,恐怕较难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必将带动网络视频在中国的飞速发展,56号令适时规范了网络视频市场,并从战略全局调整了市场,从长期看将有利于中国网络视频业发展,有利于培育能走出去竞争的国内网络视频巨人。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出版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来源:人民网-《今传媒》)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