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在广州启新针织公司工作了11年。她表示,她每月工作28天,按每天10小时计算,每月工作达280小时,按劳动法一个月工作167.36小时的标准,加班时间差不多120小时。11年算下来,要求补偿45万元加班费。
另外,她还提出了与加班费同额的延误支付赔偿金45万元,加上未支付工资和补偿金,总共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128万元的赔偿要求。
文/本报记者谭德波
昨日,番禺东涌工业园区的广州启新针织公司7名员工集体向番禺区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其中5名是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中层管理者。他们表示,公司不愿意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而且,他们在该厂工作十多年以来,每天工作11个小时以上,但公司一直未发放合理的加班费用。
“金牌员工”突遭辞退
“公司让我们这些老员工都赶紧离开”。在广州启新针织公司工作了11年的马女士气愤地表示,自己多次被登上启新公司内部刊物作为榜样宣传。就在2007年,公司还发给她一枚真金白银的小金牌作为奖励,上面印有公司名称,之后同事们都叫她“金牌”员工。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公司竟在今年2月将她辞退。
劳动合同只签半年 据另外一位遭“辞退”的石先生介绍,启新针织公司中遭到辞退的中层并非只有马女士一个人。另外一位遭到辞退的夏女士工龄为14年,在启新公司1994年最早设厂番禺时夏女士就加入了该公司。夏女士本来在去年3月合同就到期了,但公司突然不愿再签一年合同,只愿签半年合同。
马女士介绍,除了她和夏女士之外,还有其他几名老员工也于近期收到了公司不再续签的表示,其中3人工龄都在10年以上,分别为13年、11年、11年,还有两位都是7年。其中有行政人员,也有司机。
工资级别分96档 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启新公司的《工资级别一览表》,上面用整数加小数点的方法将工作人员工资级别分为96个档次,最高级别是“1.1:副总经理”,底薪为4000元,工资越往下越低,最低则是“5.11:实习生”,底薪为400元,马女士和夏女士则属于2.0以上的经理级。相邻两个级别职工的底薪差别为50元。
石先生认为,公司将工资级别分得这么细,差不多有100个级别,主要就是尽量压低职工工资。石先生还向记者透露,他所管理的车间最低工资的工人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只有600多元,但每天却要工作11个小时。
每月加班时间为120小时
启新人力资源部在马女士的通知中表示愿意给“一次性综合补助人民币28000元”,不过在马女士看来“非常荒谬”。马女士经过考虑,提出了11年总共45万元的加班费补偿,她告诉记者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是11个小时,很多时候都是12个小时,按照公司规定,员工每个月都需要上满28天的班。马女士表示,按照劳动法一个月167.36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她每个月工作28天,即便按每天10个小时计算,她的每月工作时间也达到280小时,加班时间差不多120小时。
除加班费之外,马女士还提出与加班费同额的延误支付赔偿金45万元,加上未支付工资和补偿金,共向番禺区劳动仲裁部门提出128万元的赔偿要求。夏女士工作时间更长达14年,但工资稍低,故提出加班费36万元,加上延误支付赔偿和其他补偿,总共提出104万元的赔偿金。7员工向番禺区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的仲裁请求中,共提出635万元的经济赔偿和补偿要求。
公司:该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 启新针织公司董事长周文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不继续和马女士等人续签劳动合同确有其事,目前人力资源部门正在处理。公司对于离职员工一直都“该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此外,周文杰也确认了启新针织公司内部“法定”工作时间的确为11个小时,但淡季则会给员工放假。启新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位负责人表示,公司不存在大规模解聘老员工的问题。对于马女士要求的100多万元赔偿,他表示根本不可能。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