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再有县级稽查人员在路上拦你,说要查交通规费,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了。省交通厅昨天宣布,为提高稽查权威,严防公路“三乱”,不再准许县级稽查机构单独上路拦车稽查,并将联合新闻媒体进行全省范围的征稽行业执法行为大检查。
据省交通厅征稽处有关负责人透露,自1998年以来,我省对交通规费稽查一直实行“分级组织”,各级稽查人员都可以上路查车,虽说对征稽工作有很大促进,却给车主带来了不便,还诱发了个别地方的乱查车现象。
昨天,省交通厅征稽处相关负责人宣布,5月1日起,所有的交通规费稽查都由市级征稽机构统一组织,不允许县级征稽机构单独上路查车,市级征稽机构统一组织后,各县、区执法人员才能上路查车。
但是,实施了10年的稽查方式,能这么快就转变过来吗?况且涉及相关部门的收入。
省交通厅征稽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新政策的施行,除欢迎车主监督外,近日还将主动联合纪检、纠风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开展全省征稽行业执法行为大检查,对于违规上路查车的,将严加查处。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将交通规费稽查权收归市里,并不意味着放松稽查,而是将“全面撒网”式的稽查转变为有针对性的“重点捕鱼”,而这项工作,将由县级稽查机构具体来做。
具体来说,就是由县级稽查人员和居委会、村委会联合,划片包干,摸清辖区内车辆总数,通过核对,对欠费车辆进行上门“捉拿”,切实解决“以查代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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