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台湾当局金融管理部门前负责人龚照胜被控担任台糖公司董事长期间,贪污图利及背信罪。台北地方法院5日辩论终结,全案定于5月30日宣判。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5日举行的辩论庭上,检辩双方展开激辩。
检方论告指出,龚照胜既然是由公派董事长,就有公共目的,所以台“刑法”修正后,对公务人员的身份虽有重新定义,但龚照胜仍应该是公务人员。同时,依台“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公共采购中的承办、监办人员,都是公务人员,所以龚照胜具有公务人员身份。
不过,龚照胜委托律师则辩称,台糖公司所为是台“行政法”上的私经济行为,也就是台糖公司纯粹就是赚钱,公家的法规并不适用。同时,台糖公司也本来就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龚照胜陈述意见时则辩说,自己是勇于认事,只因台糖存在着员工与董事长间的不和,所以他就被冤枉,希望法院能还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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