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5月7日电 青岛市公安机关近日将推出民警基本形象标准。
据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张加林介绍,今年是奥运之年,青岛是奥运之城,青岛市公安机关从当好东道主,维护青岛形象大局出发,把公安形象建设作为圆满完成奥帆赛安保任务的重要内容,推出了民警基本形象标准,旨在把警察形象融入奥帆赛,这也是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建一流队伍"活动的具体要求。
为了提高公安民警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文明办事水平,以良好的文明形象为奥帆赛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安全保卫工作和文明优质服务双丰收,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民警基本形象标准教育,坚决杜绝服务意识不强、语言不文明、执法服务不规范、警容风纪不严整等影响青岛形象的问题发生,以良好的警容警姿、内务秩序和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奥运会。
张加林还介绍,对违反《基本形象标准》的民警,由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纠处。(宋学春 乔丕亮王建华于瑞红)
青岛市公安民警基本形象标准 青岛市公安民警的基本形象标准是: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亲民爱民、执法规范、纪律严明、勤政廉洁。
一、警容严整的基本要求:着装规范,仪表端庄,举止得体,精神饱满。
1、着装规范。民警工作时间无特殊理由的,一律着警服。要配套穿着警服,警服干净整洁,规范缀钉和佩戴警用标志,不系挂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不警便服混穿。着警服时,不披衣、敞怀,不袖手、插兜,不搭肩、揽腰。着警服时,应随身携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
2、仪表端庄。男民警不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蓄胡须,不戴手链(珠)等物件;女民警发辫(盘发)不过肩;非特殊任务需要,不染彩发、文身、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戴首饰。
3、举止得体。在值勤岗位上,保持身体姿态端正,精神饱满,不斜靠、聊天、随地而坐。参加会议时,坐姿端正,精神振奋,不斜倒斜坐,不打瞌睡,不违反会场纪律。不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4、精神饱满。热爱本职工作,保持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精益求精完成工作任务,保持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
二、言行文明的基本要求:说话和气,内务整洁,秩序良好,讲究礼仪。
1、说话和气。接待群众、受理案件时必须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谦和、客气;执行勤务、巡逻盘查、执行搜查时,使用警务用语,杜绝工作忌语,警务用语应使用普通话。
2、内务整洁。保持干净整洁的内务环境卫生,院落清洁、窗明几净,地面、墙面整洁。办公室不得摆放大型花卉和饲养鱼、鸟等动物。各类文件资料、报纸、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工作结束时文件资料应放入文件柜或抽屉内。非工作时间,桌椅摆放整齐。值班室(寝室)各种生活物品摆放整齐划一。
3、秩序良好。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岗位上吃东西、闲聊,不从事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环境的活动。
4、讲究礼仪。学习掌握《青岛市公安民警礼仪规范》,正确运用基本礼仪、"窗口"接待礼仪、社区走访礼仪、执勤工作礼仪、公务往来礼仪、涉外往来与国内少数民族交往礼仪和接待礼仪。
三、亲民爱民的基本要求:心系人民,不耍特权,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1、心系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体谅人民群众的困难,力所能及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发生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行动,构筑和谐警民关系。
2、不耍特权。不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刁难群众,以权压人,随意处罚。接待群众报案、咨询和求助中态度热情、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驾驶警车不开"霸王车",不滥用警灯、警笛,非紧急警务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
3、方便群众。"窗口"岗位实行人性化服务,按规范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努力方便群众。耐心向人民群众解答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工作)事项。受理群众报案求助,注重用亲切的语言进行安抚,引导群众讲清案由。能让群众一趟办完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4、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警务公开制度,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积极主动改进服务。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认真及时地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群众投诉的事项,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执法规范的基本要求:秉公执法,严格程序,依法履责,尊重人权。
1、秉公执法。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严格依法办案,不滥用职权,不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徇私情,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证、关系牌。办案中不滥用强制措施,不出现超期限、超范围羁押、处罚畸轻畸重问题。
2、严格程序。不违反法定程序办案,行政处罚履行告知义务,法律手续齐全,法律文书制作精细。涉案财物管理规范,不随意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涉案财物扣押、发还法律手续完备。行政许可按要求公示,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审批许可事项等。
3、依法履责。出警及时,处警到位,处置合法;侦查办案取证及时,对能够调查处理的及时处理;对看管审查对象认真负责,杜绝出现看管对象脱逃、自残、自杀等问题。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溜岗。
4、尊重人权。尊重当事人的人权、人格,严禁刑讯逼供,不滥用枪支警械,不动手动脚,不侮辱、挖苦、嘲讽犯罪嫌疑人或其他当事人。
五、纪律严明的基本要求:政治坚定,令行禁止,尊干爱兵,团结协作。
1、政治坚定。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有损害党的形象和利益的言行,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令即行,有禁即止。执行上级指示坚决,不断章取义、各行其是,确保政令、警令畅通。自觉遵守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问题。
3、尊干爱兵。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民警的主体地位,讲求领导艺术和管理方法,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保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各级领导,养成敬礼的良好习惯。
4、团结协作。自觉加强内部团结,同志之间、部门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不各自为政、不各行其是,遇到问题不扯皮、不推诿。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损害集体荣誉的事不做。
六、勤政廉洁的基本要求:艰苦奋斗,克己奉公,拒礼拒贿,谨慎交友。
1、艰苦奋斗。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2、克己奉公。无私奉献,不畏艰苦,不怕流血牺牲,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直接和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警察身份;不得利用警察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
3、拒礼拒贿。认真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拒收各种形式的人情礼、好处费,拒收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赠送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信用卡等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拒收不了的,一律上缴组织。不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不以小集体的名义,拉赞助,私建小金库,不假公济私,不吃拿卡要报。
4、谨慎交友。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从善交友,选贤交友,择廉交友,不与可能影响警察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社区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