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5月7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王亚栋今天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这两年来,政府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公平就业问题。
王亚栋说,原来劳动保障部和国家卫生部对于促进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平就业制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就业促进法》也规定就业歧视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投诉等。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要求,我们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公平就业问题在原劳动保障部的就业服务管理规定里做了细化,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的标准,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对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罚款的措施。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保护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机会的规定比较多。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加强监察力度,指导、督促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他们相应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