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婷实习生全权)记者从昨(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执法调研汇报会上获悉,2008年春季,我省已拨付中央和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28亿元,占全年预计投入总经费的51.57%,在省内广大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省政府还决定,到2008年底基本化解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全省各级加大投入力度,累计投入新机制经费85.1亿元(其中,中央54.4亿元、省15.6亿元),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从2008年春季开始,一系列力度更大的惠民措施在我省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所有教科书费;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由1元提高到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由2元提高到3元,学生每年在校生天数由240天改按250天计算;高海拔少数民族自治州牧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初中生每生每天4元,并将补助生活费的范围由原来的寄宿生人数的30%扩大到50%以上……这些措施的实施,基本解决了农村“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省政府计划,到2009年再度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小学从目前的生均263元提高到300元,初中从目前的生均403元提高到500元。届时,我省将提前一年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基准定额落实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天标率调研组一行于6日下午抵川,计划在川开展为期10天的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主持会议,副省长黄彦蓉代表省政府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