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5月8日电 (记者宋学春) 今天,中国海监2008年度北海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在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港举行。中国海监总队总队长助理肖惠武、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超、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王志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守信、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展德江、河北省海洋局局长王保民、天津市海洋局副局长李连增和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中国海监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总队以及中国海监日照市、青岛市、威海市、烟台市、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支队的领导近8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中国海监18、22"船、"中国海监10、4081"执法艇和"中国海监7772"飞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首航编队。
启动仪式由北海分局副局长、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主持,中国海监总队总队长助理肖惠武、北海分局局长王志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守信和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超分别讲了话。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推动《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维护正常的海域开发利用秩序。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贯彻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国家海洋局(2008)79号文件的重要举措。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规模空前、规格空前、力度空前,不仅集中了北海总队和北海区三省一市的执法骨干,动用了海监飞机、船舶和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而且得到了北海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王志远局长和三省一市海洋厅局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并采取海空联合、岸海联合、四级联合(海区、省、市、县)的方式进行。空中海监飞机和海上船、艇进行海空联合,陆岸执法车和海上船、艇进行岸海联合,海区和省(市)、市(区)、县(市)四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海监队伍联合执法,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必将使北海区海洋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迈上新台阶。
该次行动主要要实现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探索建立适合北海区特点的四级海监联合执法机制。行动后要出台北海区联合执法实施办法;二是要总结固化一套联合执法监查的文书格式,即科学的运行机制;三是要总结推广一批依法管海、用海的先进典型;四是依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用海案件。通过这些目标的实现,最终要起到两个作用:增强国家与地方海监的协调行动能力,提高中国海监的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海监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宣传海洋律法规,提高海区涉海单位、作业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依法用海意识和海洋环保意识。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及配套法规,重点对围海造地用海项目进行检查,查处各类违法用海行为,维护正常的海域开发秩序;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包括海上油田、平台、储油设施、海底输油管道、陆地处理终端等进行检查,查处各类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对海洋倾废包括倾倒区、倾废船进行检查,查处各类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海洋自然保护区进行检查,对河口、排污口、生态监控区、海水浴场、海上油田等重点海域进行监测,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查处各类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活动进行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将历时45天。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