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路)2007年底,上海市总工会“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求助热线”接到一位女职工来电,诉说因为自己怀孕,单位便以不符合工作要求为由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接到投诉电话后,热线的法律志愿者向她提供了法律援助,免费为她代理仲裁及诉讼。
据悉,从3月7日开始,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维权信箱在黄浦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首先挂设,女职工维权网上邮箱也同时开通。在近期内,全市19个区县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也都将统一设立女职工维权信箱,从而形成求助热线、维权信箱、网上邮箱为一体的女职工权益诉求表达渠道。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宋钟蓓告诉记者,从求助热线的接线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对孕、产、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没有落实仍是当前上海女职工维权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之一。有的单位随意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的对女职工请产前假和哺乳假一概不予批准,有的对女职工提出怀孕和哺乳期间的两个“一小时”不予保证等等。宋钟蓓表示,对一些孕期女职工,无论聘用她们的公司,还是公司指派她们去的实际工作地方,都不曾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及用工协议。
上海市总副主席汪兰洁表示,市总女职工委员会近年来一直寻求“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工会同步组建的新突破。在基层,大力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合同,通过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待遇等特殊利益内容作为专项条款纳入集体合同,最大限度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