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时40分,省物价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兰州铁路第四中学向“片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的问题。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对该校实施了检查,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属实。
据介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兰州铁路教育集团收取非本系统学生教育成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兰州铁路教育集团所属中小学校在改制过渡期内可以向系统外的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改制过渡期结束后,收费按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执行。
2007年7月底该校改制过渡期已结束,但今年5月7日该校却通知初二、初三年级的“片外”学生于5月8日向学校缴纳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教育成本费”。执法人员检查时,学校已向大部分“片外”学生违规收取了“教育成本费”。省物价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校,立即将收取的“教育成本费”退还给学生。该校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全部清退。下午,经执法人员查验,学校正在清退。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将视退还情况对该校的违法行为作出进一步处理。(记者牛彦君)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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