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农村合作养老工作动员大会
现在,一次性或按年累计缴纳一定数额的参合基金,65周岁以后便可每年领取养老金了。昨天,青县启动的农村合作养老制度,彻底解决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青县制定实施的农村合作养老办法,是经过多次摸底测算论证和调查,并公开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的。按照实施办法,年龄在25至64周岁的适龄人员,一次性或按年累计缴纳3800—4800元参合基金,到了65周岁,每年可领取不少于1200元的养老金,到了80周岁,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养老金;65周岁以上的,只需缴纳100元的注册费,每年便可领取不低于600元的养老金。
按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养老遵循自愿原则,但一个村的农民参合率只有达到80%以上,才能参加农村合作养老。
这个县设立了农村合作养老联合会,乡镇设立农村合作养老联合会分会,村级设立合作养老会,县、乡、村三级按职责分别负责合作养老金的筹集、收缴、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农村合作养老基金采用农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与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专项用于支付参合人员的养老金,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支配,并实行个人账户管理,保障个人利益。参合农民首次缴纳参合基金后,每年12月份缴纳一次;而养老金则实行季度末发放。(戴绍志苏炳松)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