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6月1日起,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须赶到现场施救。违反该规定并不整改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一规定的出台,彰显了一个“严”字。
电梯承载着行人的安全,也承载着责任。电梯的电路故障导致电梯“罢工”,不仅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且给人们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北京市政府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作出“限时施救”的硬性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笔者认为,加强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就是要突出一个“严”字,从具体问题着手,公共安全管理必须“提速”。强化对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也是关注民生的具体实践,值得大声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