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协警董某,白天穿着警服,夜间竟在派出所行窃。经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临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董某是临海市沿江镇派出所招聘的一名巡防队员,对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他很珍惜,勤勉上进、踏实肯干。
默默无闻、不善言辞的他给同事、领导留下了好印象。但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朋友的交往,外面花花世界的诱惑,“钱”对他来说太需要了。
为了钱,董某萌生了盗窃作案的邪念。一番考虑后,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将自己上班的派出所锁定为作案目标。2007年11月16日凌晨4时许,溜进教导员办公室,从抽屉里盗走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1400元。一次顺利得手后,他很快将这些“得来全不费功夫”的钱财花光。同年11月23日,手头拮据的董某再次萌生了盗窃的邪念,凌晨4时许,他爬进所长的办公室,盗走人民币5300元。过了一个多月,两次盗窃的钱财转眼又花完了。2008年1月3日6时许,董某第三次将贼手伸进了派出所,盗走所长办公室里的一台方正手提电脑和两条软壳中华香烟,价值人民币3900元。
派出所内屡屡失窃,引起派出所上下的高度重视,所领导立即组织专案民警展开侦查。今年1月5日,胆大包天的董某终于被揪了出来。
陈东升 郭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