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名气当儿戏(快评) 吕绍刚
备受关注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一案有了最新进展:重要涉案人员、著名编剧何庆魁承诺在两个月内退还万里大造林案件涉案款488万元。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获悉,何庆魁父子近日到达呼和浩特。在呼和浩特期间,他们与万里大造林专案组进行了接触,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此前,何庆魁一直拒绝退还涉案款。4月12日,何庆魁透过媒体吹风,承认自己在有些方面处理不当,“有错,咱就认错!”
警方介绍,截至案发,万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庆魁与高秀敏支付代言费等共916万元。
何庆魁认可他自己支取的有488万元,并向警方出具了退款计划。警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强调仅有退款保证是不够的,何庆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退款。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曾凭这条广告红火一时的“万里大造林”,最后被证明是一场骗局,不仅让许多人血本无归,也再次给名人、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
如今,打开电视,翻开报刊,名人、明星代言的产品包罗万象,小到洗发水,大到汽车、楼盘,甚至一些不孕不育医院也请来名人、明星热情推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明星们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们:“谁用谁知道”,“迅速抹平大肚子”时,却有越来越多的代言产品被披露违规,甚至违法。
与商家合作,本无可厚非。然而,作为公众人物,名人、明星更应爱惜自己的“羽毛”,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与商家应该是正常的“合作”,而不该明知有问题,还合着伙儿来误导、欺骗消费者。因为,这已不再是“厚道不厚道”的道德问题,而是触及了“合法不合法”的法律底线。
名人、明星的名气,来自社会和民众,在利益面前,名人、明星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能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吆喝。否则,看似眼前赚得盆满钵满,却会砸了自己的立身招牌。谁拿名气当儿戏,早晚会被公众抛弃。(记者贺勇)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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