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深圳5月12日消息(记者孙松涛) 根据中央文明委统一部署,今年将开展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评比工作,对已获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采取复检方式进行测评。5月9日下午,深圳市文明委召开扩大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深圳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强调,要高质量完成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把文明城市的招牌擦得更亮,推动深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深圳市领导王顺生、白天、谭国箱、李锋、许德森等出席会议。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汇报了深圳市近两年文明城市创建情况,以及迎接文明城市复查的有关工作。会议讨论审议了《深圳市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迎两运讲文明树新风”深圳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会上,深圳市政府与各区、光明新区和各责任单位签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
刘玉浦在讲话中指出,2005年,深圳获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两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下,深圳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圳“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和推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在距离复检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深圳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复检和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把深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要求,把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二要增强实干意识,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真正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深圳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紧密结合起来,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8周年的有关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迎接北京奥运会和承办2011年深圳大运会的有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三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制度机制创新。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拿出经济特区“特”的意识、“特”的思路、“特”的举措,在各个领域进一步探索创造更好的制度机制,把深圳文明城市创建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到新的层次。
四要增强群众意识,努力形成群众性文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把文明创建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结合起来,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真正把深圳市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调动起来。要进一步丰富基层和群众文明创建的形式与载体,做到“全民参与文明创建、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五要增强平安意识,确保深圳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抓好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深圳一方平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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