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的治安代表人,既管家内还管家外,家里家外有啥纠纷,我说了就能摆平。”56岁的农民贾志强颇感自豪地对记者说。
5月9日,记者在辽宁省绥中县宽邦镇采访时得知,该镇像贾志强这样的“家庭治安代表人”已有近6000人,他们带动6000户家庭,解决了乡村和谐的大问题。
他们的做法,得到了近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考察基层综治工作的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的充分肯定。
宽邦镇地处绥中县最北部,与建昌、兴城两县(市)接壤,全镇有着7000个农户、2.8万人口。特殊的地理位置、频繁的流动人口往来,使该镇的矛盾纠纷日渐增多,治安状况一度较为混乱。
4年前,为了延伸社会治安基层网络触角,宽邦镇在建立乡村调委会组织的基础上,在每个自然村成立了矛盾调处小组,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党员和老干部调处矛盾的作用,基本做到了矛盾不出组。
“随着时间久了,我们发现矛盾调处小组存在着一定的局限,难以满足化解纷至沓来的土地、林地等纠纷的需求。”宽邦镇党委书记吴绍华告诉记者,从2007年起,他们借鉴外地的经验,开始探索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和家庭治安代表制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家庭这个单元进一步延伸。
据介绍,该镇采取村民代表和无职党员兼职治安工作的办法,大约每10户至15户推选一位党员或有威望的群众来担任治安中心户长。而家庭治安代表人,则由每个家庭自己提名产生,不分男女,不论老少,只要既能管事又明事理,就可以做家庭的治安代表人。
贾志强既是治安中心户长,又是治安代表人,他坦率地说:“一颗树、几株苗、半垄地,农村矛盾纠纷大多由琐碎的小事而引发,大道理往往讲不通,村民盼的是你怎么解决、如何落实。”
他向记者谈起一周前调解的一起纠纷:东岔沟村6组村民黄某承包的田地与他和另外两户人家相连,因春耕起垄,缺半条垄,黄某与相邻的农户发生摩擦,互相吵吵闹闹。贾志强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主动做起了另外两户人家的工作,最后3家共掏出40元钱作为给黄某的补偿,以来年重新起垄了结了这起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
宽邦镇每个“家庭治安代表人”都充当着和贾志强相同的角色:协调邻里关系,妥善处理与外界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理顺家庭内部关系,搞好家庭安全防范,带动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对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地向治安中心户长反馈治安等各种信息。治安代表人还要定期开会,定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家庭治安代表人的产生也解决了发生矛盾后,一家人互相推诿掩护、对抗调处的现象。”吴绍华说。他认为,“家庭治安代表人”能够将各种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有效地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邻里关系。
正是由于形成镇、村、组、户级级抓治安,人人管纠纷的新格局,昔日的治安混乱镇一跃成为绥中县的治安样板镇。近几年来,宽帮镇没有发生命案和恶性案件,也没有群众上访。该镇还通过开展“十户联保联防”,对所有蔬菜大棚实行治安保险新措施,5年来8000多个蔬菜大棚没有发生被破坏遭偷盗事件。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一个个"细胞"平安,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平安;只有每一个小家庭和睦了,我们社会的这个大家庭才会和谐。”绥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文昌这样说。他告诉记者,全县25个乡镇中,目前已有13个乡镇推行“家庭治安代表人”。
张文昌向记者表示,到今年年底,全县将全面推广“家庭治安代表人”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平安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