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低首付的促销手段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一旦购房者出现个人财务危机,不仅开发企业自身难以收回垫款,银行也将成最大的风险承担者。而对购房者来说,一旦开发商同投资公司发生纠纷,购房者很可能会被卷入,最终是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从3月开始,北京的地铁车厢内,满是燕郊“上上城”的广告。
“2万元首付买一居,3万元首付买二居,5万元首付买三居”,看得着实叫人心动。虽然2006年底到2007年初“上上城”也打出过低首付的招牌,但优惠幅度仅为“3万元买一居,4万元买两居”,而2007年涨为“4万元买一居,5万元买两居”,远没有此次优惠幅度大。
按照2006年5月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计算,“上上城”如此之低的首付款便与“一居10万元,二居15万元,三居17万元”的总价款画上了等号。折合成每平方米的售价,仅在2000元上下。
“上上城”的房子比两年前还优惠,难道燕郊的房市真的遭遇了寒流吗?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近日探访了“上上城”。低首付=噱头?
接待笔者的是一位姓关的售楼小姐。关小姐告诉笔者“2万元首付买一居”的活动是3月8日开始的,已经结束了。
笔者掐指一算,此次活动时间仅20多天。广告上所说的“限时”并没有具体说明活动截止日,让人不免感到这只是一种吸引眼球的广告策略。
看到笔者失望的神情,关小姐赶忙说:“如果你真想买,我可以向经理请示一下,看看能否特许你参加这个活动。”
笔者选了一套南北通透的75.8平方米的户型,要求关小姐按20年还贷期计算价款。一阵忙碌过后,关小姐给笔者展示了以下的数据:单价:4750元/平方米,总价:360192元,贷款:28.8万元,首付:72192元,月供:2173元。
笔者立刻质疑:“我记得广告里一直说你们的单价才3600元/平方米啊!怎么一下子变成将近5000元/平方米了?跟楼层有关?”
关小姐解释道:“我们每种户型售价不同,小户型的单价比较高,要是大户型(单价)就3000多元了。楼层间的差价并不多,也就是50元/平方米的差价。”
笔者再次表示希望参加低首付的活动。关小姐说,如果参加活动就要支付每平方米700元的装修费,而且相应的,贷款和月供就要相应增加。随后她给出笔者以下的数据:单价:5450元/平方米,总价:413273元,贷款:33万元,首付:83273元,实际首付:30192元。
那么,700元/平方米的装修费用是真的精装修还是只是一个涨价的名目呢?关小姐面露尴尬之色,解释说:“开发商会在毛坯房的基础上做简单的装修。”
“上上城”此次低首付的广告上标明“优惠房限量特供”等字样,不禁令人想起以往许多开发商“扫尾房”的做法———将朝向、楼层等不太好的房子采用优惠的促销方法售出。那么,此次其“限量”的动因是什么呢?
在与关小姐的交谈中,笔者感觉到,销售人员对于此次活动并不十分热心,而优惠程度也非常有限———首付款有所降低,却被分摊到月供中去。虽然对于优惠的户型没有限制,但由于多数房子已经售出,因此,这一短暂的优惠活动更像是一个促销噱头,最重要的目的是将剩下的房子全部出手。
不久前曾有媒体报道,“TOP上上城”的开发商已经在内部悄然叫停了垫资首付的促销行为。并有知情人士称,原因是开发商得到监管层要严查的消息。
可是,截至4月底,“上上城”的低首付广告依然醒目地悬挂在地铁车厢内,报纸上也刊出了半版的大幅宣传广告,“2万元买一居”的广告语没有变,而“II期限量恭候”则改成“4000套新品轻松卖完,更新的1000套新品正在抢购”。低首付=高风险?
当笔者提出“首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20%,银行方面如何受理”的问题时,关小姐笑着说:“你放心,具体的操作都由我们负责办理。”
按照关小姐的说法,是银行内部发了“优惠通行证”,特别给“上上城”的项目照顾。
笔者随后分别咨询了工行和建行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表示银行都是按照规定办事,对于20%首付款的规定一定会严格遵守。那么,“上上城”究竟如何实现低首付的呢?不足20%的首付款又是哪里来的呢?
其实,低首付并非是“上上城”独创的营销策略,这种手法已有几年历史,并在全国很多地方出现过,最近又在多个城市有“卷土重来”的趋势。
有业内人士表示,能够实现首付款比例降低并非银行放宽信贷政策。“要办理这种支付方式,购房者必须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合同”。
2005年,上海某楼盘推出“一成首付”引起多方关注———购房者只需支付房款的10%,其余首付款则由开发商暂为“垫资”。而所谓的“垫资”,并非开发商自己掏腰包,而是让购房者直接向开发商指定的一家民间投资公司借。交房时购房者须还清这笔房款,利息则由开发商代付。但不到两个月,该活动便宣告结束。
对于开发商来说,采用低首付的营销模式,是在打擦边球。有的开发商为促成期房销售,拿购房者的订单套现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作为期房开发的滚动甚至启动资金。“垫小钱套大钱”的违规操作将带来多重风险。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低首付的促销手段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一旦购房者出现个人财务危机,不仅开发企业自身难以收回垫款,银行也将成最大的风险承担者。
对购房者来说,虽然降低了首付款,减轻了暂时的资金压力,但是最终少付的,只是那部分首付款的利息而已。而且需要留意的是,一旦开发商同这家投资公司发生纠纷,购房者很可能会被卷入,最终是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从办理资金借贷手续的角度看,出借大笔资金应当由专业担保公司出面担保。如果是开发商直接担保,显然是不规范的;如果根本没有人担保,那么开发商说愿意担保风险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