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3日讯记者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王胜俊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王胜俊强调,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实现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宽严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王胜俊指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实行区别对待,在“相济”上下功夫。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根据现阶段我国面临的刑事犯罪高发形势,要继续强调“从严”惩治的一面,同时也要注意“从宽”处理的一面。“宽”与“严”两种手段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做到统筹兼顾、协调运用,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坚持审时度势,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态势,同时考虑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准确把握“宽”与“严”的适用对象和尺度,确保罚当其罪,确保刑罚效果;必须注重实际效果。
王胜俊说,衡量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取得实效,要看是否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是否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推进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改革。要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促进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式和执行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具体的法律适用意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王胜俊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80%以上的刑事案件,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息息相关。必须重视和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固防线。要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力度,重视非监禁刑的运用,注重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更加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