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5月13日电记者郭宏鹏因不满银行VIP客户的插队行为,储户将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三高分理处告上法院。昨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农行“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驳回储户的诉讼请求。
2007年4月7日,储户李治平到农行办理业务,当时有20余人在排队等候,李治平等了约20分种后,看到一名客户径直走到1号窗口办理业务,李治平当场提出异议。农行保安告诉李治平,插队客户是VIP客户,有优先办理的权利。李治平这才发现1号窗口上方确实贴着“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于是,李治平将农行告上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农行的告示为无效告示,农行应向其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农行公开张贴“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针对的是到农行内办理业务的不特定客户,该告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告示对李治平没有造成损害事实,未对其姓名权、名誉权等法定权利造成损害后果。据此,法院驳回李治平的诉讼请求。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老师丁兆增表示,银行与VIP客户及非VIP客户之间都存在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市场交易行为,银行与VIP客户优先办理并没有侵犯李治平的名誉权。本案中,如果原告以缔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来起诉银行,或许会更加妥当。
据悉,原告储户不服判决,已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