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5月13日电(记者尚军)欧元区15国财政部长13日在这里举行的例会上表示,应当通过征收重税等方式,对大企业发放给高层管理人员的巨额离职费加以限制。
欧元集团主席、卢森堡首相兼财政大臣容克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一些欧洲国家的大企业发放给高层管理人员的离职费数目惊人。
与会欧元区财长正在研究通过何种财政手段对此加以限制。
容克指出,为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通货膨胀压力,广大普通员工的加薪要求被限制,但高管们的收入却极高,解聘后还可以获得丰厚补偿,这种局面很难让人接受。
离职费一般是一些大企业在解聘高层管理人员时提供的丰厚补偿安排,通常被包括在当初拟定的雇佣合同中,其形式可以是现金、股权或其他利益等。此前,巨额离职费一直饱受批评,因为这笔钱与离任高管工作业绩无关,即便在其管理下企业陷入困境,离任的高管仍可以在得到巨额补偿后离开公司。
荷兰政府日前曾通过的一部法律规定,年薪超过50万欧元的企业高管如果离职费超出其年薪,那么将对超出部分征收30%的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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