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5月14日电记者储皖中今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新闻媒体介绍了云南省高院全面实施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情况。据了解,目前全国许多法院网站都有裁判文书上网,但有的是有选择地刊载;有的只公布某一类型,如知识产权;有的只公布大案要案;有的只公布分类型的典型案例。
而云南高院此次将法律裁判文书全面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在国内尚属首次。
按照云南高院的相关规定,凡是经过公开审判的案件,除将裁判文书上网外,法院都准许公民自由查阅存档的裁判文书。除不宜对外公开的案件外,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查阅所有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并允许复制和抄录。
此次云南高院全面实施裁判文书上网的最大特点是全面公开。一是案件全面公开。云南高院要求,各审判庭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如涉及国家政治生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隐私情况的,或给他人造成精神压力的)以外,都应当公开上网。公开的范围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甚至申诉、立案、再审、执行等各种生效的裁判文书。二是内容上全面公开,既包括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质证和辩论的观点、法庭裁判的理由和结论等所有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内容,也包括适用的法律条文内容等。
云南高院裁判文书上网还强调了时效性。省高院专门对裁判文书上网的时效性做出了统一规定,要求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专管此项工作的内勤要在每月的15日前,将上月生效的原始裁判文书正本提交到新闻中心,由新闻中心负责统一协调上网。
此外,裁判文书上网还特别注意到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凡裁判文书涉及的当事人通讯住址、家庭情况的一律删除,凡涉及证人姓名的,一律以“XXX”代替。
专家指出,云南高院实行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是实现公开审判、阳光审判,保证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过去,司法容易被神秘化,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一般只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限范围内宣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知。将法院裁判文书向世人展示,既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审判公开原则,满足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要求,有利于加强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增强司法民主,同时起到宣示法律、宣传法治的作用。
并且,裁判文书上网还有利于各级法院和各地法院的审判交流和沟通,有利于相互学习借鉴,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促进法治的统一。特别是,对于新类型和疑难纠纷案件,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上的平台进行交流,开拓审判思路,解决疑难问题,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把裁判的结果放在阳光之下,必然增强审判的外部约束,从而有效地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促使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整体提高及说理性的明显增强。裁判文书上网也有助于大力推行案例指导制度,为典型案例储备资源。对于法学研究工作者、律师来说,也提供了法律审判的最原始的资料。
据了解,今年3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云南法院网》就已开始裁判文书上网的试运行,从4月1日起,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