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朱仲兴雇佣他人身绑毒品,企图走厦金航线贩毒到台湾,昨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昨日上午,厦门市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朱仲兴走私毒品案进行终审宣判。
52岁的朱仲兴住在金门,没有职业。
2006年5月间,朱仲兴与王志鹏(已判刑)商定以10万元台币雇王走私毒品到台湾。5月30日下午,王志鹏将海洛因捆绑在身上,在厦门市和平码头欲搭乘轮船前往金门时被警方抓获,查获海洛因794克。
事后王志鹏供认毒品来自朱仲兴,并带公安人员抓获朱仲兴。警方从朱仲兴随身携带的提包内查获冰毒26.23克、海洛因4.7克、氯胺酮0.41克、四氢大麻酚3.62克。(东南快报薛德芳周赞马苏小聪)
禁毒专题报道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