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讯余建新、刘婷、记者危诚报道:昨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毒案,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男)死刑,另两名被告人苏某和阮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四年零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七八月间,被告人张某将他从广州购得的毒品海洛因共645.4735克,分多次贩卖给苏某、阮某等人。去年8月31日,公安民警在九江市赣西北地质队宿舍将毒贩张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毒资2.72万元。随后,从张某住处搜出毒品海洛因177.3893克,配料1260.0436克及制毒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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