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启动仪式举行,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法律援助等有关部门将举办一系列活动,包括组织千名律师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义务咨询,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开展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等,为了使公民对法律援助有更深入的了解,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这里我们对有关法律援助的知识向读者做一个全面的介绍。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政府责任。
1997年本市首先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管理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随着2003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2004年《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出台,本市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基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法律援助队伍已初具规模;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逐步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十余年来,本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推进了天津的民主法治建设,为天津的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本市已经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0家,共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103人,其中注册律师51人。各法律援助机构拥有必要的业务经费和办公设施,有比较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够依法履行职能。
为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与百姓面对面,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提出法律援助申请,2007年年底全市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6个,在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8个,形成了直接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005年至2007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18件,受援人数40247人,接待咨询86777人次。办案数、接待咨询量逐年递增。
多年积案 援助化解
近日,宝坻区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力量成功化解一起20多年的土地纠纷。
牛家牌乡南河村的土地纠纷由来已久,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累积到现在,主要涉及鱼池承包纠纷、个人企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和养殖小区改变土地用途纠纷三大类。这些纠纷跨度时间长,遗留问题多,涉及的人员多,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历届村干部都被这些问题所困扰,他们也曾与这些承包户协商解决办法,但由于这些承包户互相比照,形成了联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村务管理工作陷入困境,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已经引发多起群众性信访事件。针对这一情况,前不久,牛家牌乡政府和村委会找到宝坻区司法局寻求解决办法,局领导当即决定由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三名骨干律师集中力量,全力解决。中心律师立即与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驻南河村,对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问题逐一摸底,通过调查了解到:南河村个体企业非法占地纠纷9件,土地承包纠纷17件,鱼池承包纠纷8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承包合同、拖欠承包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和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针对上述情况,中心律师研究确定了解决方案。
首先运用调解手段,本着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对这些承包户分别进行了谈话,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晓之以法律,建议他们按照合法程序重新签订合同或完善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非法占用的土地要求承包户补办用地手续,交纳承包费,经过大量工作大部分承包户接受了律师的意见。
其次对那些比较顽固的拒不交出土地的钉子户,中心律师即时向他们发出律师函,要求他们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提出仲裁和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经过中心律师的艰苦工作,大部分土地承包纠纷很快在诉前和仲裁前得到化解,只有个别户未按照律师函规定期限作出反映,中心律师已依法向仲裁机构提出了仲裁申请。
积压20多年的案件在援助中心律师的努力下得到了解决,此举不仅为村集体收回了土地,挽回了损失,同时让政府赢得了民心,让村干部有了信心,让群众更顺心,并预防了信访案件的频发,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开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开发区是一个专业人才聚集、外来务工者和流动人口多于常住人口,建设者人员结构复杂的经济发达区域。目前正处于历经20多年的高速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群体利益纷争集中显现的特殊时期。为群众维权诉求明显;法援机构提供的专业、无偿的法律服务需求量大的特点明显。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中紧密围绕工委、管委会中心任务,努力将各类涉法矛盾导入法律途径解决,通过直接代理当事人依法维权,为机关、企业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进而疏导复杂局势,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着保障区内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法律援助中心从2003年到2007年12月开展工作五年多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千余件、各类法律事务28536件次;为137543人次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逾1962万元。2008年1至4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1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45件,为7754人提供法律服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715.5万元。
在全市率先扩大民事法援案件受理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更多的“泰达”建设者感受到区域法制人文关怀。
在全市率先将所有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受援范围。
针对开发区建设规模大、工地多、农民工大量涌入的特点,法援中心始终将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作为中心重点工作,自2003年开始,开辟农民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不再审查农民工受援资格,为全区所有农民工提供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一些农民工解决了工资被拖欠问题,并通过代理、诉讼等方式依法调处由此引发的突发性涉法事件。在工作中形成了法援律师依法为农民工维权的专业工作方式,对维护开发区良好的发展建设环境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积极探索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在全市率先实行法律援助与管委会信访工作“一体化”的方式。2004年9月,开发区管委会信访投诉、法律援助一体化工作实体——信访接待处成立。通过法援工作将涉法信访问题及时分流,提供司法途径解决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上访者实施法律援助;建议并推动信访接待处依法建立信访听证制度等,依法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创建法援中心“148”服务专线与管委会呼叫服务中心“1111”系统联网项目,搭建起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便民平台。至今总计接待区内外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访24211件次,涉及10万余人次。目前已成为区内接待投诉、掌握涉法信息、提供法律服务的绿色便民通道,广受社会各界人士欢迎。使“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为群众解疑释惑、解难息纷的“连心线”和“开心锁”,成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掌握社情民意、依法决策的“便捷线”。
张小娜:
一个热心法律援助的律师
张小娜是一名专业律师。她不仅在律师业务上有骄人的成绩,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更具有良好的口碑。2004年6月,天津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张小娜律师担任主任。她上任不久就接手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因当事人一家是来津打工人员居无定所,她和于娟娟律师、孟德靖律师找到当事人暂居处时,已经11岁辍学两年且双手严重伤残的少年王某和全家人已打好了行李,因无法支撑在津的生活准备启程回东北老家。当三年后王某终于拿到50万元赔偿款时,张小娜的眼睛也情不自禁地湿润了,因为其中的艰辛和付出是连当事人都不太了解的。除了做法律援助案件外,她还分别接受妇联、中小学校、儿童福利院等邀请,作“儿童性侵犯的预防与救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讲座几十场次。2007年在全国律协发起的“百城千校”志愿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中,她率领一支由30名骨干律师组成的普法队伍,在数十所中小学校中开展讲座。在张小娜的影响和带动下,天津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最初只有几位律师承担的零星工作,到今天发展成为一支由160名志愿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队伍和成为提升律师整体形象的公益事业。2005年至2007年,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张小娜也获得“天津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公证援助 服务民生
全市各公证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和平公证处积极服务孤老户及残障群众。前不久,该处受理了和平区小白楼街居民田某申办的孤老户声明公证。经公证员对相关情况的调查核实,确认老人确实无子女,无工作,长期以来一直依靠政府低保救济金以及兄弟姐妹照顾生活。现兄弟姐妹各自家庭负担较重,且都年事已高,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人的正常生活,考虑到当事人年老体弱的具体情况,公证员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法律程序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依照办证程序采取“急事急办”的原则,马上出具了公证书,送交当事人,并免收全部公证费。宝坻公证处为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弱势群体及捐献遗体的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现住在宝坻区光荣院的孙某某,通过亲属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宝坻公证处先后两次派公证员到光荣院,询问遗嘱情况并签署遗嘱书,减免了部分公证费。同时,该处还对申请办理捐献遗体公证的王某某免费办理了公证。河西公证处在为身有残疾和生活困难的群众办理继承、公有房过户等公证事项时,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减免公证收费,受到当事人的好评。静海公证处结合本处特点,为解决农民工劳务报酬提供公证法律帮助。根据某公司申请,日前,静海公证处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代发工资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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