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高了对老年人的资助水平。(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6月1日实施
■新快报记者 文安 通讯员 吴子因 林甲松 陈伟秋
广州医保6月1日起实现全民覆盖。昨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政府举行。据悉,6月1日起,居民即可到街道办理参保登记,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覆盖范围
医保体系覆盖497万人
据了解,这是自实施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又一项惠民的重大举措。
在本市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凭合法学籍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学文介绍,部分高校学生虽然享有公费医疗,但还有不少高校并没有大病方面的公费医疗,预计该《办法》的实施,广州各类高校中约有60万大学生可受惠。
据介绍,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现有参保人数347万人,加上即将启动的居民医保约150万人,全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体系覆盖范围将达到497万人。
●缴费标准
老人小孩政府资助一半
据悉,和今年发布《试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缴费标准有所调整,除非从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有所降低外,未成年人和老人的标准提高了,而政府的资助达到了50%。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纳80元/人·年,政府资助80元/人·年。
2.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480元/人·年,政府资助100元/人·年。
3.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00元/人·年,政府资助500元/人·年。
据介绍,参保人员享受疾病、意外事故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基本医疗待遇。同时,参保人员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包括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急诊留观,家庭病床,血友病、丙型肝炎门诊治疗)和指定慢性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精神病等)医疗待遇。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老年居民同时享受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
关于起付标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的30%执行;非从业居民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执行;老年居民按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执行。
●缴费时间
3个月内办理享有优惠
据悉,参保人员均应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如下比例支付:首次参保缴费或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按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7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的比例支付。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的,以上支付比例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在本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参保缴费的;原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停保后3个月内转换按本办法参保缴费的。
●医疗待遇
老人学生小孩享受普保
据介绍,参保人员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标准,将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范围及标准支付。即: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下同)80%、其它医疗机构60%的标准支付。每一种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元;患有三种及以上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两种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
此外,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老年居民均可到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按70%的标准支付,其它医疗机构按4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老年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按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
另悉,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2007年度为72642元)。
■新政答疑
条件成熟时可提高医保待遇
记者:中央、部属及省属高校在校生目前多享受“公费医疗”,这部分学生是否也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果参保,他们享受到的医保待遇会有什么改变?
张学文:高校学生的“公费医疗”并非公众理解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各级高校享有人年均60元医疗费用的高校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六成,人数超过60万。但大学生的“公费医疗”,现状是“一校一政”,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普遍情况是小病能保,而真正遭遇大病,“公费医疗”往往力不从心。
和商业保险相比,政府的医保新政在惠民、利民方面占有绝对优势,我们希望现有“公费医疗”的高校学生都可以是惠民新政的受益者。
记者:《办法》规定,实施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居民都可以在7月1日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样的规定会不会造成参保人过于集中,短时期内拥堵“塞车”?
张学文:办理参保手续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集体办理,包括学校、幼儿园等,这一部分人员不会给经办单位造成压力。另一部分需要个人办理的人员,包括41万非从业人员、18万左右的老年居民,再加上没有上幼儿园的儿童,总人数约60万。广州有141条街道,平均每条街道办理5000人,有3个月的期限去为他们服务,不会出现拥堵。
记者:保险基金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是依据什么设定的?参保人突破上限的可能性大吗?
张学文:详实的调研是设定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调查显示,99.7%的参保人不会突破目前的限额,只有0.3%的重症患者可能突破,这类参保人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也可以通过其他补充医保政策来解决,比如职工互助医保等等。我们现在的目标是广覆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医保待遇也会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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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如何办理手续
据悉,首次申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资料,到如下指定相应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相应的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纳入本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镇居民到各区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重度残疾居民到各区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3.其他居民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据介绍,连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新年度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自动延续;需变更参保资料或停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托幼机构、学校或个人到原参保登记部门办理。《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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