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5时,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到四川绵阳市南和体育中心救助站看望受灾民众。 中新社发刘震摄
中新网5月19日电 《澳门日报》5月19日发表社论说,此次汶川大地震和救灾行动表明,救灾的信息越开放,越有利于防止灾后的恐慌情绪,越有利于恢复人心和稳定社会秩序。灾情信息的顺畅传递,也使得全国人民与灾区民众心与心相连,成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灾情的全面披露,更是一次很好的公民教育,可唤醒公众防灾、减灾的危机意识,进而提升整个国家的灾害防御水平。
社论摘录如下:
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和全球炎黄子孙的心。灾情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均迅速展开紧急应对。与政府救灾行动同样快的,就是此次地震的信息公开。权威信息的及时发布,使公众迅速获知真相,避免恐慌的发生。
恐慌止于信息公开,谣言止于信息畅通,信息不畅是谣言和恐慌的温床,只有及时、权威的信息公开才能给公众稳定和理性的预期,而“隐瞒信息”和“以谎辟谣”只能引起公众的恐慌。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不到十分钟,国家地震局就迅速向外界发布消息,并及时发布各地的震感信息。大地震使全国多个省、区、市均有震感,引发民众的猜测和不安。各地立即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震情提示。中央电视台等一些主要电视台则对救援全过程进行不间断的直播,各大媒体及网站也及时更新灾情和救援的最新信息。针对“北京晚上将发生余震”的谣言,国家地震局值班室立即辟谣:这一传言不属实,北京地区近期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石家庄地震局就此发送一百多万条短信提醒人们,石家庄无大震;贵州省也以短信告知公众“贵州处于非地震带”和汶川地震对贵州影响不大等信息,广西也发出上百万条类似短信,不实传言迅速消失,人心迅速趋于安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中国政府此次之所以能迅速展开全方位救援,缘于近年来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完善:二○○五年,国家保密局与民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的通知》,决定推动重大灾情信息公开;去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范了政府责任,并建立起对国务院负责的地方应急救灾办公室;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所有这些,保证了信息的通畅和公开。
地震等自然灾害信息的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部分。此次汶川大地震和救灾行动表明,救灾的信息越开放,越有利于防止灾后的恐慌情绪,越有利于恢复人心和稳定社会秩序。灾情信息的顺畅传递,也使得全国人民与灾区民众心与心相连,成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灾情的全面披露,更是一次很好的公民教育,可唤醒公众防灾、减灾的危机意识,进而提升整个国家的灾害防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不到半个月,就面临这场严峻的大考验。在灾情面前,各级职能部门实事求是,不瞒报、不回避,并针对民众极度渴望的信息和诉求,勇于及时修订震级、发布辟谣信息,把公众关心的相关动态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通过手机、网络广播等方式及时、快捷地告知公众,成为成功践行《信息公开条例》的范例。
目前,公开的灾区抗震救灾信息,吸引着全球的关注,牵动着民众的心。人们比任何时候更关注媒体,更信任发布信息的部门和政府科学的决策。迅速、公开的信息,让人们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和时间的珍贵。人们毋须再去猜测灾区到底发生什么事,毋须再去揣摩小道消息。而是时刻关心处于危难中的同胞,万众一心,伸出援手、付出真情,尽己所能,帮助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