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数年来,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唱响大江南北,红遍黄河上下。这首颂扬人民警察的歌,也是全体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真实写照。如今,身处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第一线的政法干警,以及向地震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的全国政法干警,以自己可歌可泣的实际行动,再次“危难之处显身手”。
政法干警是抢险救人的“突击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当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地震发生后,灾区政法干警不顾个人安危,舍小家顾大家,迅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部署,紧急行动起来,与英勇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一起,冲锋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积极抢险救人,拯救了一个又一个生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面前,政法干警展示了不怕疲劳、不怕牺牲、连续作战、勇挑重担的优良作风,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革命精神。
政法干警是社会稳定的“定盘星”。每遇灾害,社会上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安定因素甚至违法犯罪,政法干警维护社会稳定责无旁贷。这次地震发生的第二天,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分别发出紧急通知或召开紧急会议,对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政法干警在积极投入抗震救灾的同时,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排查矛盾纠纷,依法打击和防范抢劫、盗窃、诈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以及散布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侦快诉快判严重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忠于职守的政法干警在,灾区人民群众就等于吃了一颗“定心丸”。
政法干警是受灾群众的“减压阀”。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5月20日18时,汶川地震死亡人数达40075人,估计死亡人数将超过5万人。失去亲人和家园,一些死难者家属和灾难幸存者悲痛欲绝。这时,就需要公检法司部门的干警,发挥在民事调解、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纠纷中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热心细心耐心地做好死难者家属安抚和灾难幸存者安置工作,抚慰他们的心灵创伤,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更加坚强地继续生活下去。
政法干警是救灾款物的“保护神”。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和紧张进行,一笔笔国家下拨专款或社会各界捐款,一批批抗震救灾物资,已经、正在或即将运往灾区。加强抗震救灾物资安全保卫,做好救灾物资仓库、救灾物品发放地等重要场所的安全巡逻,保障抢险救灾及运送食品、药品等群众急需生产、生活物资车辆的运输畅通,就成为公安干警的重要职责。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干警,同样也会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使用的监督,防止救灾中发生职务犯罪,保障专款专用、物尽其用。
政法干警是灾区人民的“贴心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政法机关广大干警,纷纷向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仅最高人民检察院干警就踊跃捐款达60多万元。这涓涓细流,汇成爱心之海,将全国政法干警的心与灾区人民的心紧紧相连。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共度时艰。广大政法干警危难之处显身手,为了灾区人民,为了社会安宁,“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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