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男子谎称在超市里放了遥控炸弹,多次打电话勒索商场,最终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近日,南山法院审结一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件,被告人杜某被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判决后,被告人服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以引爆炸弹威胁商场汇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月7日11时02分许,被告人杜某打电话到南山区玉泉路满家福商场,谎称在该超市牛奶堆放处放有遥控炸弹,威胁满家福商场于当天12时之前向其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汇入5000元人民币,否则就引爆炸弹。
接到电话后,满家福商场立即报警,并组织保安疏散人群,对商场进行清场,特别对被告人杜某称放有炸弹的区域进行了仔细搜查,但没有找到炸弹。
2008年1月7日下午和1月8日上午,被告人杜某又在南山区西丽茶光村、美康百货、高新松坪山等多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到满家福商场,以爆炸威胁商场汇款。2008年1月8日16时许,民警在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将被告人杜某抓获,并缴获其作案用的手机一部及银行卡一张。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记者王纳通讯员曹振海)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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