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邹伟)“新建校舍最低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大门、廊道、楼梯等重点部位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日前,山西省公布了《关于在大中城市县城和乡镇新建改扩建500所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山西各大中城市和县城以新建学校为主,乡镇以改扩建为主,做到集中投资一所,建成一所。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密度、人口分布和学龄人口数量变化等因素,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实施意见中特别强调,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必须坚持“牢固、实用、够用、安全”的原则。
据介绍,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将建立公示制度。所有的项目学校,都要统一挂牌,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把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各市、县和项目学校要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此外,还将建立督察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建设中要负起主要责任,对工程建设经常进行自查,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工程按时完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省有关部门也将组织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