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行动:
孤儿收养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连日来,本报与全国46家媒体参与的“怀抱行动——全国媒体大联动,呵护灾区孤儿”活动,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截止昨日,本报已有650名各地读者通过热线电话和“怀抱邮箱”表示领养地震中造成的孤儿们的意愿,给他们爱和呵护。
昨日,记者在云南省民政厅看到救灾救济处的电话忙个不停,据该处工作人员邱瑜介绍,目前,他们接到近100多人的电话,各地州民政部门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几乎都表达了关于收养灾区孤儿的意愿。“不过我们目前都还没有对灾区收养孤儿有任何细则和规定,所以也只能先登记电话和姓名。”邱瑜说,现在还是以救灾为主,而孤儿的收养还是下一步工作,他将向上级部门汇报,尽快出台云南省对孤儿的收养细则。邱瑜还提醒市民,爱心值得赞赏,但有收养孤儿的意愿,一定慎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孩子真来到自己的家里,该怎样给孩子一生的温暖,这才是最重要的。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公共事务处钟莉告诉记者,目前,四川省民政厅已经对灾区儿童及时采取了救助和安置措施,就近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现在正在为他们找亲人和身份确认,待灾区生活秩序恢复正常后,孤儿身份得到确认后,民政部门才开展孤儿的收养,云南会配合做好云南爱心家庭收养孤儿工作。“我们民政部门将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来执行。”记者提出,市民收养灾区孤儿是否能获得政府资金补助的问题,钟莉称,目前还没有,“但是我们对灾区收养孤儿一定会在办理程序上给予简化,特事特办!”
“我个人认为,目前,我们更应该把关注的目光放在对灾区儿童的助养上,先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如一对一结对子,结成爱心家庭等。”据钟莉说,云南省妇联从灾区接到云南的儿童,民政厅提供生活费用,负责对孩子们的生活护理,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收养。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本报记者 邓建华 刘先兵 《生活新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