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家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与监督机制
刘雪梅
近日,两顶救灾帐篷被当作露营帐篷出现在成都某高档住宅小区绿草茵茵的草坪上,在遭遇路人及网友声讨之后两顶帐篷迅速撤走。“帐篷”事件在激起众怒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关注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救灾物资发放的有效性及监督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5月21日12时,四川汶川大地震接受的国内外社会捐助已超过160亿元,而全国财政部门截至5月20日14时,投入抗震救灾的资金也达到了1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6.79亿元。
而在5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250亿元加大对抗震救灾的资金投入。此外,会议透露,中央财政今年还将安排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继续作相应安排。
一位财政专家估计,整个灾后重建所需资金可能在2000亿元以上,在民众广泛关注善款使用的同时,由于灾后重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国家救助资金的使用机制、使用效率与监督机制更值得我们关注。
在地震过去一周,财政资金下拨百亿元,大部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分发到灾民手中时,针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重点要制定和执行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并要求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由此可见,应对突发灾难,对政府及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我们还缺乏基本的使用监督机制,这也许是这场灾难给我们上的最深刻的一课。
目前,财政部下拨的救灾专项资金林林总总,包括: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资金、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地方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特大防汛补助费、重点小型危险水库除险加固补助资金、教育救灾专项资金、地方基础设施抢修和恢复建设支出预算、公路和桥涵抢修资金、游客救助应急工作及灾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抢修重建资金等诸多项目。
有关人士称,地震发生后,财政部每天会收到来自不同部门的大量救助资金申请,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每天有大量的资金下拨到地震灾区。但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除财政系统本身的会计监督、各地财政专员办的监督、外部审计外。在如此重大的突发事件面前,我们的救助资金管理及监督机制的确面临诸多考验。
我们注意到,对于灾后重建的资金安排,国务院会议提及的是“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如果“基金”二字不仅仅意指专项资金,未知是否意味着如此大规模的政府救助金将首次通过“共同基金”管理模式进行运作,对于基金筹集渠道、管理机构、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信息披露采取更为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进行。
房子可以重新盖、水坝可以重新垒、道路可以重新修,而一套完整的应急反应机制却需要在残酷的实践中去完善,达至这一目标,同样是不幸中的万幸。(作者为本报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