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王纳通讯员刘冲、徐志勇)一个由3个公司组成的犯罪团伙,利用网络监管的漏洞,非法介绍内地客户通过互联网到境外的基非客斯公司(音译)进行外汇按金交易,并从中收取佣金,涉案金额高达30多亿元人民币,这是近年来深圳市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金融类案件。
昨日,深圳市检察院依法对深圳市淘金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致富世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金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一人注册3家公司炒卖外汇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12月至2007年8月间,犯罪嫌疑人何某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在深圳市先后注册成立了深圳市淘金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淘金指公司)、深圳市致富世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世纪公司)和深圳市天金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天金鑫公司),从事非法炒卖外汇软件的销售和网站咨询工作。
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期间,淘金指公司、世纪公司和天金鑫公司经营淘金指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在开展售后服务以及指导使用软件过程中,游说和发展客户进行外汇交易,由经过公司统一培训的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指导。工作人员要求客户按其指定的基非客斯公司(英文名GFXCAPITALMARKETSLIMITED)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客户通过基非客斯公司交易平台提出开户申请,并将资金存入基非客斯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基非客斯公司给客户一个买卖外汇的交易账户,客户通过该交易账户进行外汇交易。
每笔交易获利400元人民币 基非客斯公司炒汇交易中以10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为一个基准单位(以下称一手),内地客户只需交纳1000美元(或其他币种)的保证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的外汇。每交易一手,基非客斯公司向世纪公司或天金鑫公司返还40美元(约28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同时上述两公司还向客户收取手续费佣金80~100元人民币。
截至2008年2月29日,世纪公司共涉嫌吸收万某等138名客户613144美元(约4292000元人民币),非法买卖外汇按金交易量为3370.2手(2359140000元人民币)。天金鑫公司共涉嫌吸收傅某某等46名客户246045美元(约1722315元人民币),非法买卖外汇按金交易量为1116.5手(781550000元人民币)。
据检方介绍,此案中客户最初进行外汇炒卖时通常都会获利,但最终账户上都会大幅缩水。
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
据检察机关介绍,上述公司内部分工明确,内外配合,共同实施非法炒卖外汇犯罪活动。还到各地去培训客户如何使用软件。
其中,犯罪嫌疑人何某负责非法炒卖外汇所得手续费的分配和管理公司市场总监级以上人员;雷某、舒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协助何某开发、销售软件并指导市场总监等业务人员做客户吸收工作;犯罪嫌疑人丛某、王某等任市场总监,负责管理公司非法吸收、介绍内地客户炒卖外汇的全部业务,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犯罪嫌疑人丁某充当讲师,开展对客户使用软件、基非客斯公司外汇交易平台的培训;业务经理刘某等犯罪嫌疑人,具体从事吸收、培训和介绍内地客户并管理本部门的人员,并直接吸收客户从事非法炒卖外汇业务。
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