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袁定波 为推进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司法部近日决定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评奖活动将总结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取得的成就,推出一系列优秀研究成果,促进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事业繁荣发展。
此外,司法部将配合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活动安排,对此次评奖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奖项分为研究论文类和调研报告类。每类设立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视情况设立荣誉奖或特等奖。
申报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单位,包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属机构、院校、科研单位。每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的研究成果为2003至2008年期间撰写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包括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两类。
司法部将成立评奖委员会,主任由张苏军副部长担任,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部研究室,具体负责本次评奖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司法行政系统的申报评选工作。申报时间为5月25日至7月24日,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于8月10日前集中送交司法部研究室。
申报表可从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gov.cn)上下载《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最少1份原件),并附电子版,成果每项3份。
此次评选活动联系方式:电话010-65206810,传真010-65206850,E-mail:sfky@
lawstud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