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杀害宝力格烈士的凶手张兰同一审被判死刑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2日电(记者汤计)杀害宝力格烈士的凶手张兰同,日前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据介绍,2007年5月16日20时23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玉泉区西菜园办事处四里营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经初步调查,被害人岳宝根及其女儿、儿子三人被杀,其妻受伤。凶手张兰同系岳宝根连襟,作案后逃跑。
16日21时30分左右,追捕组侦查员将张兰同堵在家中。张兰同手持单刃尖刀与侦查人员对峙,并以自杀相威胁拒捕。时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的宝力格在强行抓捕罪犯张兰同过程中,张兰同持刀反抗,宝力格左臂腋下大动脉被张兰同用尖刀刺破,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5月17日23时40分英勇牺牲,年仅38岁(宝力格牺牲后,先后被追授革命烈士、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兰同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27703元。
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张兰同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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