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2日电 机要费案涉案起诉被告、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由于审理过程中16次称病未到庭,却能在两次选举时外出投票,台北法院合议庭21日指出,吴淑珍触犯贪渎重罪,依其情况既能外出投票,不无出境可能,为确保未来审判或执行程序顺利进行,裁定限制出境。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卸任后立即成为贪渎案被告,女婿赵建铭涉入台开内线交易案,一二审均判处重罪。为让被告能顺利执行,检方也展开预防措施,“检察总长”陈聪明马上签核以“特执字”案发交台北检方协调法院,在台开案判决确定后,立即移送案卷交检方执行,以避免被告“落跑”。
台开内线交易案去年6月26日二审宣判,赵建铭、赵玉柱父子各被判刑7年,台开前董事长苏德建判刑7年6个月,宽带房讯总经理游世一判刑7年2个月,全案去年12月26日被台湾“最高法院”发回更审,迄今尚未开庭。
至于吴淑珍被限制出境的裁定,据了解,已送达台北检察官、通知吴淑珍本人暨其委任辩护律师。书记官并制作限制出境公文,分别送达移民、海巡、警政等相关管制机关,自即日起,非经法院同意,吴淑珍不能离开台湾。
机要费案自前年11月3日侦结起诉后,台北法院同年12月1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吴淑珍出庭应讯,只回答“不认罪、请律师答辩”八个字后,于庭讯中场结束休息时,突然体力不济,紧急护送台大医院诊治。自此,合议庭先前16次传讯吴淑珍,她都以台大医院诊断证明以患有突发性低血压,勉强出庭甚至会有猝死可能,作为无法出庭的理由。
但今年的两次选举,声称不能出庭的吴淑珍却都能外出投票,合议庭调查属实后,认为既然能够外出投票,却无法出庭应讯,依吴淑珍的情况,不无搭机离境可能,加上所犯又是最轻判刑7年以上的贪污重罪,如不予限制出境,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或执行,评议后,在陈水扁卸任后,作成将吴淑珍限制出境裁定。
稍早前,5月20日交接当天,台湾检方就毫不迟疑,以陈水扁涉及贪污等案,为保全证据,通报安全、海巡、警政、移民及航警等五个单位,如果发现陈水扁出境或获悉其出境计划,必须立即电话通知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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