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敏(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作出决定
授予蒋敏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5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作出决定,授予蒋敏“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蒋敏,女,羌族,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三级警司。在此次抗震救灾斗争中,蒋敏同志在惊悉母亲、女儿等10名亲人不幸遇难的噩耗后,强忍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毅然坚守工作岗位,日夜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积极投身抢救受伤群众、安置灾民生活等工作中,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决定号召全国广大公安民警以蒋敏同志为榜样,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旺盛的革命斗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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