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 (朱一彬、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灾区市场价格,甘肃省陇南市价格主管部门近日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96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起。
陇南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了劝阻告诫等方法,要求价格违法的经营者立即恢复原价销售,对一些态度恶劣、屡教不改、对抗执法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共计处罚1.94万元,退还消费者3.3万元。
17日,市物价局对新市街经营户方便面涨价行为进行了500元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价。
18日,市物价局对3户未明码标价销售帐篷和篷布的经营户分别处以1000元、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并对没有执行限价销售规定的钟楼滩竹尺床经营户处以10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恢复到5月12日前价格。
20日,接群众举报,市物价局迅速对武都城区4户未明码标价、高价销售帐篷、篷布、竹尺床的经营者进行了查处,对其中两家销售数量较多的处以1000元罚款,销售数量较少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恢复到5月12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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