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3日消息(记者曹囡囡)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地震灾区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任务艰巨而繁重,保持粮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帐篷、钢材、水泥、玻璃等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稳定十分重要。
灾区和其他地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为灾区恢复重建创造稳定的价格环境。
通知强调,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对食品、药品、医疗用品、交通运输、燃料等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价格变动情况,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对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临时价格干预;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多种方式努力稳定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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