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绵阳5月22日电 记者赵阳周斌今天上午,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获悉,汶川大地震严重地损坏了绵阳至江油快速通道,成青线北川境内陈家坝至桂溪段等省道、县道。根据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对震后毁坏的道路进行修复。
绵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依据法律关于抢险救灾工程可以不招标的规定,提前介入全市震后公路工程预防职务犯罪监督。
据了解,5月17日至19日,绵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市监察局、市交通局有关人员冒着余震、塌方、泥石流的危险,深入到地震重灾区北川县、平武县、安县及江油市,现场勘察公路损毁情况。拿到第一手资料之后,检察人员发现一个问题:公路修复工程需尽快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如果监管不力,有可能出现职务犯罪。
如何提前做好预防措施?经过细致的思考和讨论,绵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提出检察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有震后毁坏公路修复工程不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而是指定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施工队伍承建。
绵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是把握设计、监督、施工三个环节。为支援灾后重建,国家、省、市各级下拨大量工程款,必须在资金安全上架起“高压线”,对工程简化了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结算、审核、签批等环节,纪检、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同步监督。
“公路修复工程必须是阳光作业。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作用,预防权力干预、借机捞钱,必须严肃纪律,加大查办贪污、挪用、截留毁损公路修复专款的犯罪力度。”这位负责人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