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5月25日电(记者高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5日宣布,当地因产业结构调整历史遗留产生的就业困难群体“协保”人员,从今年6月1日起,其中距退休不足5年的大龄人员将可获得相当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补贴。
“协保”即“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相关人员是上海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就业困难群体。2006年,为鼓励大龄“协保”人员积极参与市场化就业,通过就业改善自身生活条件,上海出台特殊就业援助政策,对距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大龄“协保”人员,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补贴。
这一政策实施后,这部分人群的就业难题有所缓解,但仍有部分人因年龄关系不能享受相关政策。为此,上海研究决定,将从2008年6月1日起,放宽对大龄“协保”人员实施就业补贴的年龄要求,从目前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调整为不足5年,即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大龄“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就业补贴。
有关部门表示,对“协保”人员的特殊援助是一项长效机制,对尚不符合条件的“协保”人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将继续通过职介、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这些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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