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与责任政府的美好共鸣
此次四川汶川大地震,无论是震级之强、范围之广、破坏之惨烈还是救援之困难,都超出了32年前的唐山大地震,但从震后废墟中显露出的人性的温情和美丽,从迅速展开的全民大救援来看,中华民族坚韧与顽强的精神气质,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民社会也在逐渐培育成熟。公民社会意味着围绕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进行集体行动的非强制性团体的生成,意味着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意味着开放、参与和法治,因此,也就内含着要建设一个可问责的、回应公民诉求的、透明的责任政府。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理念,责任政府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正当要求并加以满足,须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须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一个公民社会,首先需要民众和民间社会发挥自我规范和自我组织能力,树立公共责任精神,在各自的边界内承担起责任,做自己的“主人”。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灾区人民展开了自救和互救行动,社会各界也自发组织起来,对灾区人民进行无私的帮助和支援。捐款捐物自不必说,市民的争相献血,网络和手机短信中充满关爱的无数留言,明星歌手的筹款募捐,种种努力,感人至深。
更值得提及的是NGO和志愿者,他们的身影活跃在各个灾区,在废墟中寻找生命,扮演了协助灾区群众改善灾后生活的重要角色。可以说,普通民众和民间组织这次对汶川救灾的积极参与,真正实践了公民的责任精神。而一个与政府良性互动的民间力量在社会的发展中所起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正是公民社会崛起的重要标志。
此次汶川大地震的救灾过程中,中国政府表现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形象也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责任政府,必定是把民众的冷暖、意愿和诉求时刻作为头等大事来处理的政府。当温家宝总理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灾区救援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大规模的救援行动,当人民解放军、武警和公安干警迅速行动,以艰苦卓绝的精神抢救废墟下的生命,当各个政府部门紧急运行,为救灾而忙碌——中国政府正在履行其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施政理念。
不仅如此,在政府随后出台的各项针对灾区的政策中,比如,将灾区群众无力偿还的银行贷款作呆账核销,允许独生子女地震中死亡家庭再生育,等等,都鲜明地体现了责任政府的形象。
一个责任政府,还是透明的、尊重公民知情权的政府。公民知情权能够保证公民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和政府官员实施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在危急时刻,公民知情权还关乎人们的生命。汶川地震发生后,政府及时通报灾情,告之真相,并在以后的时间里随时注意辟谣,开放中外媒体到震区采访,主要电视台24小时连续直播,等等,都满足了民众对灾情信息的需求。可以说,中国政府这次的信息透明度以及对外部援助的开放态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一个责任政府,也是可问责的,对公众的愿望和要求能及时进行回应的政府。政府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目的就在于确保政府对公民需要的回应。此次地震发生后,围绕着灾后的救济和重建,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担心、疑虑和要求,政府都以最快的速度一一进行了回应。比如,对善款和救灾物资的使用,人们普遍担心会不会挪用或贪污,要求加强监督。对此,国家审计部门派出审计人员对捐赠款物进行专门审计,各级纪检部门也对救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而对群众举报的有关救灾帐篷挪用的问题,当地政府也及时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总之,汶川大地震后的救灾过程中,显露出了公民社会和政府的一系列良性互动,也让我们看到公民社会和政府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相互补充和合作的建设性关系。而这一共鸣关系,从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崭新开启,它将成为中国社会进步重要的新里程碑。
当前,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仍在进行之中,此后更是一个漫长的重建家园的过程。显然,在这一过程中,更需要政府与公民社会通力合作,发挥包括官员在内的每一个公民的责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