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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 > 四川地震消息

地震报道信息公开凸现我国新闻传播法治的进步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北川等地发生大地震,中国媒体立刻行动起来。连续奋战至今,中国媒体以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党中央的高度褒扬,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一致好评,也赢得了国际媒体界同行的尊重。


  日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调研员阚敬侠在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地震报道中的信息公开,凸现我国新闻传播法治的巨大进步。

  这次新闻报道的巨大成功,其实是建立在我国新闻传播法治日益取得巨大进步的基础之上,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和今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最显著的两个标志。

  自这两部法律制定和通过之时,我国新闻传播法治就已经大大前进了一步。当其制定之时,我国人民和多数政府机关已经逐渐形成了信息开放、民主、法治的观念。当人们对3·14拉萨骚乱、4月初的安徽手足口疫情以及4·28列车相撞事故中的信息公开还颇多质疑之时,又发生了汶川大地震。这次地震虽然是大灾难,但对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来说,也未尝不是没有收获。这就是,我们开始学会正确面对各种突发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学会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基本的信息传播功能,将政府的应对措施迅速公之于众,使之起到沟通信息、凝聚人心、预防灾害和指导灾难救援工作的极其重要作用。

  换一种角度,我们会看到,任何国家、社会和民族的发展,大都是在克服灾难的过程中逐步得以实现的。灾难常常不可避免,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正确面对和科学预防。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我们经济发展成就的象征,但它不代表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发展已经十全十美。已经发生的灾难提醒我们,我国必须坚决地实行科学发展的道路。

  而关于灾难的全方位公开报道,无疑是科学发展的第一步。对灾难的及时、公开报道是减轻和克服灾难的良好基础,是人类新闻传播制度的科学发展之路,是我国新闻传播法治的巨大进步,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

  媒体让真实跑在了谣言之前

  2008年5月12日14时46分,新华网发出快讯:“12日14时35分左右,北京地区明显感觉到有地震发生。”这是国家通讯社发出的第一则地震报道,从一开始就打破陈规,在尚未确定震中、震级的情况下便发出了第一报。

  第一个发布发生地震消息的,是百度贴吧的网友没来得及登录,就在地震吧发出一篇题为“地震了”的帖子,内容简明扼要:“四川地区发生地震”。发帖时间是14时35分,距地震发生时间仅间隔6分钟。

  地震发生后,各种谣言也纷至沓来,有人宣称,“北京地区晚上10时到12时还会有强震”。在一场与谣言的赛跑中,媒体的快速反应、信息的权威透明很快澄清了谣言。

  12日15时20分开始,央视新闻频道取消原有节目,开始直播特别节目《关注汶川地震》。当晚《新闻联播》及时播出一组地震的报道,准确传达了中央对救灾工作的指示。中央电台中国之声从19时推出特别节目《汶川紧急救援》,持续关注灾情与救灾工作。

  震情的多渠道、全方位的持续发布,使群众在较短时间内对此次地震情况有了总体了解,止住了可能蔓延的谣言,媒体成为社会公众消除恐慌的“定心丸”。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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