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雷
四川承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5天到位
6月1日前,四川地震灾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可以拿到国家给予的临时生活补助。据悉,临时生活补助金和救济粮将从本月28日开始发放。
“这是我们对社会的承诺,目前首先要考虑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我们会尽最大努力来做这件事。
赵汝鹏表示,这批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有着严格的发放限制条件,并非灾区群众人人有份。
四川省民政厅要求,对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0.5公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三个月;对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三个月。
赵汝鹏告诉记者,他们正在抓紧统计、核实目标对象的人数。
在四川阿坝州民政局长泽朗格西看来,要真正做到救灾钱物发放的公平公正,关键是入户调查灾情,“要将每个村民的受灾情况,都实实在在地掌握起来。”
“这是关键中的关键。只要这个工作做得彻底实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发放工作)不会有问题。”泽朗格西告诉本报记者。
此前,在平常的灾害面前,民政部门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应的机制。一般程序是,村一级基层组织把受灾群众全部登记进行公示,再由乡政府审核公示。一定时间没有意见后提交到民政部门,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根据上报数量要再抽查核实至少30%。
然而,大灾面前,这些很难完全做到。特别是部分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确认和发放,存在很大困难,因为一些灾区交通不便、通讯不便;一些对象确认后,可能存在无法第一时间通知到的问题。
这在阿坝州就表现得十分明显,“汶川能够进入的只有一部分乡镇,还有些孤岛仍很难进入,掌握非常准确的情况就很难。”泽朗格西对本报记者分析说。
“不排除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不能及时向个别救助对象发放这笔钱物。这一承诺,给我们带来很大压力。”赵汝鹏也坦陈。
有鉴于此,5月25日,四川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情和救助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重不漏,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情况翔实。
该《通知》指出,对于房屋倒塌、严重受损和因灾伤亡人口、需政府救助人口、需过渡安置人口的情况,应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花名册和台账。《通知》强调要提高灾情报送的准确性,要求各市(州)民政局从5月28日起,每天12:00前报送《“5·12”汶川地震灾害基本数据统计表》、《“5·12”汶川地震灾害救助工作统计表》和《“5·12”汶川地震灾害捐赠工作情况统计表》。
《通知》还提出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重灾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担任灾害信息员,“凡统计上报数据,必须加盖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印章,政府一把手签字。对于因灾情统计和报送不真实、不及时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