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执行三项出入境管理便民利民举措。
一是因灾害原因造成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遗失和损坏,需紧急申办出国(境)手续的,申请人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和有关材料,申办出国(境)证件。
二是成都、绵阳等六个市州的居民因紧急事由申办出国(境)证件的,可直接向省级公安机关或所属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确保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三是以上六个市州的18个县级重灾区的居民,因灾害原因造成护照损毁、遗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免费为其补发新护照。(人民网成都5月27日电)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