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张希敏)民政部新闻发言人今天就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和监督等问题回答记者时说,目前民政部接收捐款主要有三种渠道。
一是通过银行向民政部捐赠账号汇款;二是通过邮局向民政部汇款;三是使用现金或支票到民政部现场捐款。
发言人指出,共接收捐赠款物数,是指民政部统计的全国各地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总数,包括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系统、慈善会和通过外交部、中联办、台办及有关机构接收的捐赠款物。
实际到账捐赠款物数,是指上述机构和组织实际接收到的捐款数和接收到的物资折款数。
已拨付数,是指上述机构和组织将接收到的捐赠款物已经拨付灾区和因灾区急需已经安排采购救灾物资的实际捐款数及发运灾区的物资折款数。
发言人说,民政部收到捐款后,如果是现场捐款,可以当时开具发票和感谢信。非现场捐款,在接到邮局捐款或银行捐款到账后,财务部门将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寄送捐赠人。收到的捐款由财务人员直接缴入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他说,民政部将接收的每笔捐赠资金直接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具体程序是:民政部收到的捐赠资金,首先汇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凭民政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缴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从银行汇款的捐款,经银行、民政部、财政部三个工作环节后,最终确认捐款收入,约需二至三个工作日;直接交支票和现金的,第二天即可确认收入。
针对公布数字的统计,该发言人说,目前救灾捐赠统计渠道主要是:民政部本级、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外交部、国务院台办、港澳办,上述部门和单位每日十二时前将接受和使用捐赠情况报送民政部。
民政部每日将捐赠款物接受情况按照实际到账和承诺捐赠进行分类,各接受捐赠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接收情况进行审核。统计数据由民政部报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委托国务院新闻办统一发布。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