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5月27日电(记者邹伟、叶健)对于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在发生两小时内,就必须按照预警级别初报灾情。日前,《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出台。
《应急预案》明确提出,今后,凡遇有暴雨、降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发生后,将启动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要求,各公共媒体及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显示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有关部门须在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两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详细灾情,24小时内上报灾情的调查评估结果。
《应急预案》还规定,若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纪律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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